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0〕5号,以下简称“温32条”)《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0〕3号,以下简称“温28条”),为落实落细政策,确保刚性兑现,现将系列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除税费减免等若干事项外,涉及财政资金兑现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查看该奖补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报申请表申领奖补资金。 市里将统一制作政策实施细则二维码,由助企服务员告知企业,方便企业查询政策信息。 涉及财政资金支出,按市区财政体制结算。 允许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中体现更新更优惠的条款。 对兑现进度实行一周一通报。 如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及与我市现有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国家和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出台的,温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对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具体涉及的执行期限、执行范围等内容,按照谁制定、谁执行、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明确和解释。 “温28条”实施细则见附件1-53,“温32条”实施细则见附件54-73。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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